第十三条

有效

电网建设应当符合电网发展规划和国家电力产业政策,不得重复建设。

电网建设项目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和技术。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