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供热条例/第三章 供热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因供热设施发生故障导致不能正常供热的,供热企业应当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因其他原因导致供热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相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同时通知供热企业。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