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五章 节约用水第三十五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推广节水型生活器具、设备的应用,支持节水技术的开发;加强城乡供水管网改造,降低供水管网漏失率,提高生活用水效率;鼓励使用再生水,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30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