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大黑河郊野公园生态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大黑河郊野公园生态保护工作,建立生态保护和管理统筹协调机制,确定规划建设、职责分工、政策支持等重大事项。土默特左旗、玉泉区、赛罕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黑河郊野公园生态建设、保护利用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