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大黑河郊野公园生态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利用第二十条有效市和土默特左旗、玉泉区、赛罕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城区污水处理厂和其他流入大黑河的径流水质监测管理,保证大黑河水质符合国家标准,杜绝水体污染。市和土默特左旗、玉泉区、赛罕区人民政府水务部门应当通过实施河道清淤、建设水体循环设施等措施,提高大黑河水体自我净化能力。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