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十章 发言和表决第五十九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