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气候资源探测,是指利用卫星、雷达、气象仪器仪表等设施、设备对气候资源相关的气象要素和现象等进行系统观察、测量或者推算的活动。
(二)气候资源区划,是指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气候资源,按照相关特征的相似和差异程度,依据特定指标参数划分出若干等级的区域单元,是气候资源分布的地理表现。
(三)城市热岛效应,是指由于城市人口稠密、工业集中、交通发达和建筑物本身导热率和热容量高等因素,造成城市温度比郊区高的一种小气候现象。
(四)狭管效应,是指由于地形对气流的影响,当气流由开阔地带进入狭窄地带时,风速增大,流出狭窄地带时风速减缓的现象。
(五)碳源汇,是指向大气中排放二氧化碳,以及从大气中吸收二氧化碳的介质或者过程。
(六)气候承载力,是指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气候资源对社会经济某一领域乃至整个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
(七)气候可行性论证,是指对与气候条件密切相关的规划和建设项目进行气候适宜性、风险性以及可能对局地气候产生影响的分析、评估活动。
(八)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是指根据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技术规范,用表征农产品品质的气候指标对农产品品质优劣等级所做的评定。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