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气候资源特点,鼓励引导市场主体合理利用雨雪景观、冰霜景观、云雾景观、物候景观以及避暑气候、康养气候等气候资源,推动气候宜居城市、天然氧吧、气候福地等气候标志品牌评价,促进旅游产业发展。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