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八章 知识产权第五十四条已修改本市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建设,围绕地方产业发展和布局,引进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能力提升,打造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助力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建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开展产业专利导航研究,为发展产业提供专利态势分析。建立专利特派员制度,向企业、实验室等重点创新载体选派专利特派员,为科技创新提供全过程知识产权服务。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