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五章 企业科技创新第二十九条已修改本市支持企业围绕市场需求和中长期发展目标,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研发机构。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