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章 市场环境第十四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资金、技术、数据、人力资源、土地使用权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干预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的经营自主权。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