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进行人工草地建设、天然草原改良、饲草饲料基地建设、草原围栏、饲草饲料储备等生活生产设施建设等活动。

从事前款建设活动的,按照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