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鲁斯台草原生态保护条例第十四条有效禁止在库鲁斯台草原建立砖瓦窑,从事采砂、采石、采挖野生植物、破坏植被或者凿井、爆破、建坟、筑塘等活动。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24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