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条例/第四章 照护服务人员第二十四条有效照护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对照护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支持其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鼓励照护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举办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地方法规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