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支持养老机构开展日间照护、短期托养等社区照护业务,为失能老年人提供照料护理、送餐助餐、康复辅助、精神慰藉、心理咨询、交通接送等服务。

地方法规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