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供用电条例第十四条有效公用变电站内由电力用户投资建设的供电设施由供电企业统一运行、维护和管理。在建成投运前,双方应当就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检修、备品备件及产权处理等事项签订书面协议。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