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孕产妇住院分娩应当提供本人真实身份信息,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进行实人实名核验,并做好登记和档案管理。医师和助产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提高助产技术和服务质量,预防和减少产伤,保障母婴安全。促进自然分娩,减少非医学指征剖宫产。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专业陪伴分娩及药物镇痛分娩服务。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