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第五条有效常务委员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集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召开的日期由主任会议决定。常务委员会会议由常务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主任可以委托副主任主持会议。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