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常务委员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集会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召开的日期由主任会议决定。

常务委员会会议由常务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主任可以委托副主任主持会议。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