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城乡社区治理应当坚持党的领导、固本强基,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改革创新、依法治理,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地方法规 · 山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