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已废止建设单位因施工需要临时使用土地期满不归还的,或者土地使用权依法被收回,拒不交出土地的,责令交还土地,并按非法使用土地每平方米处三元至五元的罚款。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4月2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