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章 土地的利用和保护第十一条已废止城乡建设用地实行计划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上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城乡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指标不得突破。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4月2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