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五条有效本条例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