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条例/第四章 利用与转化第二十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煤矸石井下充填、地面回填等技术标准,规范煤矸石综合利用。将煤矸石和粉煤灰用于绿色建材生产和工程建设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支持。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