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改善能源消费结构,推动能源优化组合,推行煤炭燃料替代措施,逐步降低煤炭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