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全域公园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管理保障第四十条有效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山体保护名录,划定保护范围,设立保护界桩或者保护标识,标明保护范围和责任单位。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