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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地方法规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日
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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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