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促进与保障第三十条有效国家机关、政务服务单位和公共服务机构应当制定文明服务规范,落实便民措施,规范设置服务窗口,完善办事流程,公开服务承诺,推广网上预约、网上办理等信息化、大数据技术应用,公示办事流程和指南,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地方法规 ·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