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若干规定第三条有效浦东新区应当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政府引导、多元共治的原则,打造循环畅通、高效利用、生态友好、智慧创新的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样板,在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的基础上,率先实现固体废物近零填埋。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2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