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刘公岛保护条例/第三章 管理第二十条有效禁止破坏野生动物重要繁殖区和栖息地。禁止引养、放生、引种外来动植物物种,保持岛上生态平衡。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