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刘公岛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第十三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刘公岛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增强生态系统的稳健性,推进生态海岛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刘公岛地貌、形态和生态系统。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