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条例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