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实施目录清单管理,依托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优化本地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全面推行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适宜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按照规定为其预留采购份额。

地方法规 · 云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