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条

有效

在城市快速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路灯、供电、通讯及其他公共设施损坏的,应当立即报警等候处理;车辆可以移动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相关证据后,迅速通过最近的出口驶离,就近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地方法规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