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遇有停车信号时,应当停车等候,不得从路口外绕行。

地方法规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