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三十九条有效城市公交车辆进出停靠站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按照交通标线停靠,无交通标线的应当距离道路右侧边缘一米以内单排停靠,安全上下乘客后立即驶离;(二)暂时不能进入停靠站的,在最右侧机动车道单排等候进站;(三)不得在停靠站以外上下乘客;(四)驶离停靠站时,依次单排顺序行驶。地方法规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