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第二十六条有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交通管理过程中应当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对发生同类交通违法行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较多的路段、路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分析研判,改善道路交通设施,优化道路通行条件。对道路通行条件或者道路交通设施实施限制性调整的路段、路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地方法规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