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已修改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工作,并将其纳入普法责任制考核。

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