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管理第八条有效名泉保护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泉水补给区、泉水补给区内的直接补给区、重点渗漏带、汇集出露区以及泉水补给区和汇集出露区内的山体、河流水系的保护范围,直接补给区内的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泉水资源评价,泉水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名泉保护目标和措施。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