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条有效城乡水务部门应当对泉水补给区保护范围内的河道水系保护情况进行巡查,对在建建设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发现违反本条例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或者移交有关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园林和林业绿化部门应当对泉水补给区保护范围内的山体、林业资源保护情况进行巡查,发现违反本条例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