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引黄干渠保护条例第七条有效引黄干渠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建设涉及地方资金投入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规定及时足额予以保障。地方法规 ·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