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引黄干渠保护条例第十二条有效引黄干渠管理机构应当做好渠堤绿化,合理配置树种,保护水质和干渠安全,改善生态环境。地方法规 ·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