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从事建筑市场活动应当遵循依法合规、诚实守信、有序竞争的原则;禁止以任何形式垄断建筑市场,或者以不正当手段扰乱建筑市场秩序。建筑市场管理应当坚持统一、开放、公平、公正的原则。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28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