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市场活动,实施建筑市场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28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