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有关单位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及其相关事务时,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

侵犯家庭暴力当事人隐私的,当事人可以要求有权机关依法处理。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