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可以通过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为下列人员提供心理辅导:

(一)因家庭暴力遭受严重侵害的;

(二)受害人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的;

(三)因目睹或者耳闻家庭暴力造成精神伤害的;

(四)其他因家庭暴力行为影响,需要接受心理辅导的。

长期、多次实施家庭暴力或者因实施家庭暴力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刑事处罚的加害人,前款规定的相关单位应当对其实施心理辅导与行为矫治。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