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常务委员会会议有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出席,始得举行。

遇有特殊情况,经主任会议决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可以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出席会议。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