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七章 公布第五十一条有效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地方性法规以及关于市人大代表选举、补选、辞职、罢免等事项,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并通过本市主要报纸、电台、电视台及网络媒体予以刊载、公布。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22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