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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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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七章 公布

第五十一条

有效

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地方性法规以及关于市人大代表选举、补选、辞职、罢免等事项,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并通过本市主要报纸、电台、电视台及网络媒体予以刊载、公布。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22日

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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