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二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第十二条已修改代表要求在大会审议的全体会议上发言,可以在大会审议前向大会秘书处报名;发言的代表和顺序由大会执行主席安排。代表在大会审议的全体会议上临时要求发言的,可以提出申请,并经大会执行主席许可。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0月28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