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本市推行生产资料交易计量鉴证制度。

企业、事业单位进行生产资料交易需要计量的,可以委托计量鉴证机构进行计量。

政府采购大宗物料需要计量的,可以委托计量鉴证机构进行计量。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28日